"苟辨"一词解释为诡辩,其中辨通"辩",但根据<<吕氏春秋>>的出自感觉有歧义!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3 03:23:43
"凡君子之说也,非苟辨也."这是出自于<<吕氏春秋.怀宠>>的一段话.
若分析此段话就会感觉不是诡辩的意思!

我个人感觉像是随便辩解的意思.
  就好比士之议也,非苟语也。苟语是随便议论的意思.

  感觉《吕氏春秋》的辩说中强调了辩说者在言语交际过程中的真诚,即说话者说出的话语所表达的内容,应该是自己相信为真的。
  并特别强调了辩说及言说内容的真实,不该自己瞎说乱说胡说.

  黑格尔曾说“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,凭借着虚假的根据,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,弄得动摇了,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,好像真的一样!"
  而诡辩一词在中国较早文献中指的就是些那种似是而非,颠倒黑白的议论。

  百度百科上诡辩这样写

  主要的诡辩手法有:
  (1)含糊其词,模棱两可。在论证过程中,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,论点含混暧昧,似是而非,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,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。
  凡算命、相面、占卜之徒,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,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,双关之语,两面堵,四面围,正说也行,反说也通,随机应变,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。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。
  (2)偷换概念、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。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:1,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,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。2,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。3,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,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。4,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,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,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。5,偷换论题。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、要同一的规则,偷偷地转移论题。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。一般来说,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。
  (3)虚假论据。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,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,去论证错误的论题。
  (4)循环论证。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,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,就是循环论证。
  (5)以人为据。是指在论证中,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。换言之,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。
  (6)诉诸权威。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,只是拿出